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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教育校级、省级、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1-12

一、校级在线精品课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为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实际开设课程,且课程名称一致(在线课程平台与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务系统开课记录)。

2.课程主持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中应具有“双师型”教师,同一课程负责人限牵头申报一门课程,团队成员含主持人限5人。

3.2025年7月31日之前,已开课2学期以上

4.课程学时不低于32学时,且与教务处管理系统中开课记录(课程名称、授课专业、课程学时)一致。

5.在线课程学习人数不低于5000人选课院校不低于20课程全部视频时长不低于500分钟(原创),数字资源丰富、多样;(以上数据仅限在泛雅平台或智慧职教MOOC学院其中一个平台进行数据统计)。

6.课程改革特色鲜明,“三教”改革示范辅射作用发挥好,课程相关成果曾获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一流核心课等省级项目立项或省级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以上奖励。

7.每位教师仅限申报主持1门课程。负责人更改的课程,需要在备案后,完成2个以上教学循环方,且符合上述条件方可申报校级在线精品课程。

(二)申报名额

校级在线精品课程每部门限报2门,且需要排序,2024年10月已申报校级在线精品课程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课程不占本部门校级在线精品课程申报名额,但需将团队成员调整为5人,名单附后(附件1)。

二、省级在线精品课程

(一)申报条件

省级在线精品课程除需具备校级在线精品课程申报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课程通过人数不低于2000人。

(二)申报名额

省级在线精品课程每部门限报2门,且需要排序。

三、国家在线精品课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需为已获评的省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含本次推荐省级认定课程),对参加2024年遴选但未入选的课程,如持续建设完善,且在2024—2025学年实际开课的,可以再次申报,但须说明建设更新等情况,且不占本部门推荐名额。

(二)申报名额

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每部门限报1门

(三)行指委、教指委推荐要求

拟通过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申报的课程需同步申报,行指委、教指委推荐课程不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指标,但必须为与本行业(教育)领域直接相关的课程。

1.推荐课程应为已获评的省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含本次推荐省级认定课程)

2.两个通道仅限选择一个。

3.拟通过行指委、教指委推荐的课程,负责人需在推荐截止日期前7个工作日向教务处备案,未按照要求备案的课程不予推荐。(需满足5个工作日公示后方可分配平台账号。)

四、工作流程

各部门需严格审核申报课程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课程不予推荐。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课程团队成员及推荐排序,需在本部门公示,公示模板附后。

在线精品课程申报及评审通过泛雅平台完成,申报书(附件3)、课程资源与学习数据及平台承诺书(附件4)(无平台盖章的信息数据表不予申报)、2025年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5)、部门公示文件(附件2)等相关材料均需上传至平台,平台上传截止时为2025年1月24日。

五、补充说明

对于实际参与课程建设的团队成员5人以上的课程,需在本次一并公示课程建设其他人员名单,团队成员需实际参与课程建设,原则上不超过8人,超过8人以上,需由课程负责人填写情况说明,并附实际参与课程建设相关佐证材料,由部门审核,上交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