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电子商务名师工作室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学校主页
工作室首页 工作室简介 工作室动态 教育科研 专业建设 资源共享 社会服务 计划总结
 
   资源共享
     资源共享
   友情链接
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
无锡教育网
江苏职业教育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返回首页 >> 资源共享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
【更新时间:2019-01-14】 【打 印】 【关 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与编写工作的人员主要有杨坚争、李克非、宋文官、周昭雄,参与审定工作的人员主要有宋健、陈蕾、李克、孙家广、姚军洁、郭诚忠、候炳辉、孙健、黄敏学、刁凤仙、瞿彭志、王灿、陈玉健、陈敏。《标准》制定过程中得到了北京中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清华同方等有关单位和专家高新民、冯伟国、范越英、姜旭平、陈进、陈信祥、陈禹、肖华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183日起施行。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电子商务师

1.2 职业定义

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非常重要

重要

一般

学习能力

*

表达能力

*

计算能力

*

空间感

*

形体知觉

*

色觉

*

手指灵活性

*

手臂灵活性

*

动作协调性

*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电子商务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助理电子商务师不少于230标准学时;电子商务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电子商务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1) 培训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

(2) 培训高级电子商务师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2年以上。

1.7.3 培训场地设备

(1) 标准教室(具有多媒体投影设备和上网条件)或网上教育系统:用于理论知识培训;

(2) 具有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教学设备和软件的实验室:用于技术能力培训。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电子商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助理电子商务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电子商务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高级电子商务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

1.8.3 鉴定方式

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上机操作、方案设计、答辩等方式,由35名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根据考生实际操作结果和综合表现,参照统一标准评定得分。两项鉴定均采用百分计,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1520名考生配1名考评员。技能操作考核:平均58名考生配1名考评员。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90分钟;电子商务师、高级电子商务师120分钟。

技能操作考核: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120分钟;电子商务师、高级电子商务师90分钟。

1.8.6 鉴定场地设备

1)经劳动部认证的标准教室:用于理论知识考试;

2)具有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教学设备和软件的实验室:用于技能操作考核。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 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严守保密制度;

(2) 实事求是,工作认真,精研业务,尽职尽责,具有团队精神。

2.2 基础知识

2.2.1 计算机与网络应用知识

(1) 计算机硬件基本组成;

(2) 计算机常用软件使用知识;

(3) 计算机操作系统应用基础知识

(4) 数据处理基础知识;

(5) 计算机网络(因特网)应用基础知识。

2.2.2 电子商务基础知识

(1) 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

(2) 电子商务基本业务流程。

2.2.3 网络营销基础知识

(1) 网络营销的主要方法;

(2) 网络商务信息的收集与整理。

2.2.4 电子支付基础知识

(1) 电子支付流程;

(2) 电子支付工具。

2.2.5 物流配送基础知识

2.2.6 电子商务安全基础知识

(1) 计算机安全使用知识

(2) 电子商务安全管理制度。

2.2.7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常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高级电子商务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3.1 电子商务员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术要求

相关知识

一、网络使用

()基本网络工具使用

1. 能够使用一种浏览工具

2. 能够使用电子邮件工具

1. 网络基础知识

2. EDI基础知识

3. 电子商务常用英语词汇(入门)

() 网页制作

1. 能够运用常用的网页制作工具

  上一篇: 省学考商务营销类(营销方向)技能试卷(五)
下一篇: 省学考商务营销类(电子商务方向)专业基本技能考试大纲
Copyright ◎ 2018 www.jyzzx.com 电子商务名师工作室 版权所有 网站管理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